分類:
1.全程參與課程並完成考試評估及滿意度問卷者,將核發課程「訓練證明」6小時,認證考試及格者加發「訓練證明」2小時,以作為未來執行人體研究/臨床試驗資格之認定。
2.檢附課程議程、課程資訊及注意事項1份,如有相關問題請假本院人體研究審查委員會鍾小姐(03-4629292分機22873)。
分機:6277
職掌:
分機:6028
分機:25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