紙本送件注意事項

分類: 

注意事項:

紙本申請資料無親筆簽名之正本一份,敬請完成文件簽署後再行送件。

親簽文件說明如下:

免除審查、修正(變更)、期中報告、結案報告(1份正本、1份影本):

所有需簽名處皆須親筆簽名不可使用電子簽、蓋章。

簡易審查、一般審查((1份正本、2份影本):

所有需簽名處皆須親筆簽名不可使用電子簽、蓋章。

審查意見回覆(1份正本、1份影本) :

所有需簽名處皆須親筆簽名不可使用電子簽、蓋章。

**無親筆簽名正本文件1份,本會恕不受理,敬請見諒。